字正夫(1038~1103),太仓人,北宋著名水利学家。郏亶出生于农家,作自幼酷爱读书,识度不凡,嘉祐二年(1057年)考中进士,授予睦州(今浙江省淳安西南)团练,他没有去上任。终日跋涉于野外,从事农田水利的考察和研究,深究古人治水之迹。熙宁三年(1070年),朝廷诏书天下,征集理财省费,兴利除弊的良策。此时,他已任广东机宜文字,当即上书建议治理苏州水田,提出治水主张,他认为,“天下之利莫大于水田、水田之美莫过于苏州,但自唐以来,经营至今,始未见其利者,其失有六。今当去六失,行六得。”他总结了前人治水的经验教训,指出了以往治水中存在的六处失误,并指出了治水必须“辨地形高下之殊,求古人蓄泄之迹等六得。后来他以提出了“治田利害大概”七条,为宰相王安石采纳和赏识。为了更好地总结前人治水经验,他还实地考查了太湖地区治水的历史,考察了260多条河流,结合自己治水的亲身体会和设想,撰写了《吴门水利书》4卷。另还绘制了许多水利图,为历代治理太湖水利的重要依据。熙宁五年,郏亶任司农寺丞,提举兴修两浙水利。熙宁六年,由于遭到朝廷保守势力的反对而被罢免。回太仓后,他置个人荣辱于脑后,在住宅西面一块名“大泗瀼”的水田中,开圩崖、沟浍场圃,实践治水理论,获得农业丰收。于是再次上书重申自己的主张,朝廷复任他为司农寺丞,另授江东转运判官。元祐年间授太府寺丞,后卒于任上,其墓在太仓公园内。
郏亶的治水经验和方法对历朝历代乃至今天仍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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