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郡:秦朝时期置郡,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省原阳市。西汉时期辖地在今河南省荥阳市东北部一带。三国时期曹魏国正始三年(壬戌,公元242年)分河南郡置郡,改治所至河南省荥阳县,其时辖地今河南省黄河南部、荥阳县至朱仙镇一带,包括今开封市、郑州市在内的八县。北魏时期移治到今荥阳县。南北朝时期的北齐改为成皋郡。隋、唐两朝均为郑州荥阳郡。
武陵郡:即湖南省常德市。常德历史悠久,公元前三十万年,常德地区就有原始人群在沅、澧二水流域的平原山川生活、聚居。澧县澧南乡、张公庙镇、津市市窑坡乡、石门渫水下游一带以及鼎城区灌溪镇岗市等处有旧石器时代的遗迹四十多处,经挖掘出土的石器有石片、石锤、石球、尖状器、砍砸器等。原始人利用这些简陋的原始工具采集果实,猎取野兽。秦昭襄王三十年(楚顷襄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77年),秦国蜀郡太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在今常德城东筑程以守。常德有城,自此开始,迄今两千二百余年历史。史称武陵、朗州、鼎城,曾是七朝郡治、七朝军府、七代藩封之地,辖区远及湘西北、鄂西南、黔东北、桂东北地区,素有“西楚唇齿”、“黔川咽喉”之称。秦朝时期,常德属黔中郡,郡衙设临沅县。西汉高祖时取“止戈为武,高平为陵”之意,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隶属荆州刺史部。东汉光武帝时期恢复武陵郡,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郡治从义陵(今湖南淑浦)又迁往临沅县。汉顺帝阳嘉三年(公元134年),荆州刺史部移治于索县(今湖南常德鼎城区断港头城址村)。三国时期,常德归吴国管辖,仍名武陵郡,隶属荆州。西晋,常德市分属武陵、天门、南平三郡。唐朝时期,武陵、澧州隶属江南西道。北宋,改朗州为鼎州,改澧州为澧阳军州,均隶属荆湖北路。宋徽宗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升鼎州团练为常德军节度使。“常德”取孔颖达《诗经·大雅·常武疏》:“言命谴将帅,修戎兵戎,无所暴虐,民得就业,此事可常为法,是有常德也”,“常德”之名始于此。南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鼎州升为常德府。元朝时期,常德府、澧阳军州分别改为常德路、澧阳路,隶属湖广行中书省江南北道。明朝初期,恢复常德府,澧阳路改为澧阳府,皆隶属湖广布政司分守上荆南道。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将澧阳府降为澧州。清朝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升澧州为直隶州,常德府、直隶澧州同隶属于岳常澧道。至清朝末期,常德府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直隶澧州辖石门、慈利、安乡、安福、永定五县。1949年湖南和平解放,中央人民政府设常德专区,专署驻常德县。辖常德、临澧、澧县、安乡、南县、华容、桃源、慈利、石门等九县。1950年由常德县析置常德市,由澧县析置津市市。常德专署驻常德市,辖两市、九县。1952年原益阳专区所属益阳市及益阳、沅江、安化、汉寿、桃江(驻桃江镇)五县划入常德专区,辖三市、十四县。1953年常德、益阳、津市三市改由省直辖。1958年常德、益阳、津市三市划归常德专署领导。1959年常德市交由常德县领导;益阳市交由益阳县领导;津市市交由澧县领导。1961年常德县领导的常德市、益阳县领导的益阳市、澧县领导的津市市均交由常德专署领导。1962年将益阳市及益阳、华容、沅江、南县、安化、桃江等六县划归益阳专区,常德专区辖两市、八县。1963年撤销津市市并入澧县,常德专区辖一市、八县。1970年常德专区改称常德地区,地区驻常德市,辖常德市及常德(驻常德市)、临澧、澧县、安乡、汉寿、桃源、慈利、石门等八县。1979年恢复津市市,常德地区辖两市、八县。1988年1月23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8]18号),撤销常德地区和常德县,常德市升格为地级市。常德市设立武陵、鼎城两区。武陵区的范围包括原常德市和常德县的武陵、斗母湖、河洑、石门桥四个镇和丹洲、康家吉、南坪岗、河洑、芦获山五个乡;原常德县其余的三十六个乡镇为鼎城区的行政区域。常德市辖桃源、石门、沣县、汉寿、慈利、临沣、安乡七县。津市市由省直辖。1988年4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复,撤销常德地区建省辖常德市。
襄阳郡:东汉朝建安十三年(戊寅,公元198年)分南郡、南阳两郡各一部份置襄阳郡,治所在襄阳(今湖北襄樊襄城区),其时辖地在今湖北省襄樊市、南漳县、宜城县、当阳县、远安县等一带,治所在襄阳(今湖北襄樊襄城区)。晋朝时期入为荆州治所。南北朝时期梁国置为南雍州,西魏改为襄州。隋朝时期改为襄阳郡。唐朝武德四年(辛巳,公元621年)高宗李渊平定王世充后,改为襄州,因原隋朝旧名而领襄阳、安养、汉南、义清、南漳、常平六县。州置山南道行台,统交、广、安、黄、寿等二百五十七州。唐朝武德五年(壬午,公元622年)撤酂州,以阴城、谷城二县来属于。唐朝武德七年(甲申,公元624年)罢行台为都督府,督襄、邓、唐、均、淅、重七州。唐朝贞观元年(丁亥,公元627年)废重州,以荆山县来属于。唐朝贞观六年(壬辰,公元632年)废都督府。唐朝贞观八年(甲午,公元634年)废鄀州,以率道、乐乡二县来属于。又撤常平入襄阳,撤阴城入谷城,撤南津入义清,撤汉南入率道。唐朝天宝元年(壬午,公元742年)改为襄阳郡。唐朝天宝十四年(乙未,公元755年)置防御使。唐朝乾元元年(甲午,公元874年)复为襄州。唐朝上元二年(乙亥,公元675年)置襄州节度使,领襄、邓、均、房、金、商等州,自后为山南东道节度使治所;辖领襄阳、邓城、谷城、义清、南漳、乐乡诸县。以后襄阳为历朝郡、州、道、府之治所。